更新时间:2022.06.13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救济: 1、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被撤销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需要注意的是,召集程序或者表决
股东会决议瑕疵被撤销的法律依据是召集程序以及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者是章程,或者是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决议内容违反法律,则决议无效。
股东会决议瑕疵被撤销的法律依据是: 1、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及表决方式违反章程或法律规定; 2、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或法律规定。 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股东会决议瑕疵被撤销的法律依据: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需要注意的是,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只有轻微瑕疵,
一是出资时间上的瑕疵,即期限届满仍未能缴纳全部出资额;另一类是出资财产上的瑕疵,例如以不动产、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但该权利存有瑕疵,或是未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等。
股东会决议瑕疵被撤销,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天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需要注意的是,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股东瑕疵出资会影响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其受限的股东权利范围为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财产性的自益股东权利。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数额是指出质人(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或者公司章程记载、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记载的出资额。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的数额是指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的出质人(公司股东)认购的
股东会表决方式存在轻微瑕疵请求撤销的处理办法为: 1、如果该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该瑕疵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宣告撤销该决议。
一是出资时间上的瑕疵,即期限届满仍未能缴纳全部出资额; 另一类是出资财产上的瑕疵,例如以不动产、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但该权利存有瑕疵,或是未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