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高利贷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一般表现为:期短、息高、复利。高利贷款的年利率一般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上,如果逾期未还,还实行利滚利。民间高利贷是发生在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借贷利率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情况。
当事人放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贷款利息和逾期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该部分利息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借款人应当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
单纯的非法发放高利贷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只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放高利贷属于刑事犯罪。以下放高利贷行为属于犯罪: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赌场放高利贷属于以羸利为目的而资助赌博的行为,涉嫌了赌博罪,对于数额法律没有直接限定,但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来认定。 关于赌博罪的法律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 (一)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在赌场中放高利贷的人员,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明知他人借款是用于开设赌场而向其发放借款,收取高额利息。这属于开设赌场犯罪的共犯。 另一种是向赌徒发放借款,收取高额利息,有三种情形: 一是赌场老板自己或者雇用专人在赌场向赌徒发放借款,
单纯的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当受刑事责任。但如果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就应该被界定为高利贷借贷行为。
1、年利率不超过24%(月息2分),则完全合法,全部受法律保护; 2、在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情况 (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