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是: 1、通过公司章程; 2、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3、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4、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5、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的质权,但是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是不能被授权的。
一般由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或者监事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主持的,代表十分
股东会决议需要签字。股东会需要对议决的事项制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前的十五日内,需要通知公司全体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议决事项。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特别是共益权,主要是通过股东会来行使的。股东会作为全体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的机关,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一般有限公司必设的机构。而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出资者,仅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为公司惟一股东,因而
只要持有公司的股份,作为公司的持股股东,就可以进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就能作为股东大会的组成成员。
股东会能否直接撤销或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应区别处理: (一)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董事会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有权宣告此类决议无效。 (二)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会决议根据我国
股东会能否撤销董事会决议取决于以下情况: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宣布此类决议无效; 2、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会决议,会自行撤销; 3、董事会超出
临时股东大会是根据法定原因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开的不定期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原因,代表上述表决权股东提议,董事提议,监事会提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原因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
股东大会的对于参与的股东应当具备的要求,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只要为公司的股东,就能参加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东没有具体要求: 1、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的表决权; 2、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所持股份有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股东会决议一般不能代替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是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合同,股东会决议是公司对需要表决的事项做出的决定。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一般不能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