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十五日之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行使民主权利先选择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后是不可以再次复议的,复议只能在诉讼之前,而不能在复议之后。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行政复议不服,除行政复议裁决是终局裁决的以外,可以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超过期限没有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行政复议未被规定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在复议撤回后当事人还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法律、法规有限制性规定的,则当事人只能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撤回能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行政诉讼后是不能再复议的。行政诉讼是对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救济程序,一般是行政复议在前,行政诉讼在后,而不能倒过来。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决不服的,可以通过上诉、申诉等方式来解决。
若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不提请行政复议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
对行政复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为: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诉讼保全提出复议的处理的规定为: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