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拘押与羁押的区别是:适用条件及发生时间和执行机构不同。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
羁押与拘役的时间应这样计算: 1、拘役的刑期,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如下: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拘役则是需要对犯罪分子进行管辖,只是关押的期限较有期徒刑短。两者期限也不同,拘役一般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管制是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一、管制和拘役定义区别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二、管制和拘
1、性质不同。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拘留所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2、职能不同。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
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
拘役前犯罪分子所受到的羁押是可以算作刑期里的,但是折抵的比例需要根据规定进行计算。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前的羁押算刑期。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除拘役外,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也算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