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法庭笔录的确认的相关规定包括: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笔录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修改。如果认为笔录内容存在重大偏差,影响到了责任认定的准确性,则可提出复议,在申请理由中把事实情况重新阐述一遍,但要有充分的支持性凭证,否则无效。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申请复议提出口供的不合法性。 交警大
建议及时搜集证据,及时挽回你的损失,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这应该是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查,后期构不构成诈骗罪以及是否会立案、是否会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会打电话告诉你。
现场笔录是行政程序中的重要证据形式,是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对某些事项作出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记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对象、实施标的物状况、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过程等事项进行客观
检察院录笔录后如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检察院会将案件公诉至法院。人民检察院移送证人名单应当包括在起诉前提供了证言的证人名单,证人名单应当列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通讯处。人民检察院对于拟不出庭的证人,可以不说明不出庭的理由。人民
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要及时受理,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过侦查调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行政强制措施需要做现场笔录。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
有权执行强制拆迁。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应当在5日内江裁定送达被拆迁人,同时进行催告,如果催告仍然不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