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发生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的责任;一方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同等责任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主要有是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无责任交强险需要进行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体现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实现对受
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交强险按照下列限额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通事故责任方逃逸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涉事机动车没有参与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交通事故弃逃逸可以根据下列标准认定事故责任: 1、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肇事后逃逸的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证明对方确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同时毁坏事故现场的也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交通事故事故逃逸的赔偿责任由逃逸当事人承担,投有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
交强险责任险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而财产损失的赔偿包括车辆的维修费用以及在事故中损坏的财产赔偿。
需要赔偿金额,但是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代赔,不需要本人承担赔偿金额。两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况下。无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
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强险主要责任怎么赔偿,交强险赔偿范围,不包括本车,以及车上人员所受到的伤害,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应当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致残的,应当有评残机构出具伤残鉴定书,死亡赔偿限额最高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