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职工受伤后,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而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
医疗事故中医院负主要责任,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赔偿的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若是造成患者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如果用人单位的责任人逃避工伤赔偿的,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和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法请求赔偿;工伤保险机构逃避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有关监督机构举报,或者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湖北,撞人的赔偿范围包括: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费用等。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主要包括: 1、缔约费用,如为订约而到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将标的物运送给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合同无效、变更或撤销造成的实际损失; 4、因身体伤害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合同责任造成的损失是履行利益损失,缔约过失责任造成的损失应是一种信赖利益损失。缔约过失责任并不是合同履行错误所造成的责任;所以拒绝过失责任的赔偿,应该实事求是地根据具体情况和受害人所因为合同缔结出问题导致的损失进行实际的赔偿。
需要。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会需要交警进行责任认定,认定了主次责任之后就需要进行赔偿。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分公司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虽然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但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
劳资负责人需要承担审核、管理月度所有员工入、离、调、转及病事假单据的责任。劳资负责人一般是指单位里负责员工工资和劳动关系的人员,是负责办理员工调令以及员工薪酬统计的负责专职人员。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有对外代表分公司进行签约的权利,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一般亦对分公司具有约束力。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肇事逃逸的责任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一、如果是因为一方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的,则过错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如果逃逸方和另一方都存在过错的,则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如果双方
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