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延长二个月。
一般情况下,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般情况下是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延长一个月还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两个月,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逮捕羁押的最长时间是七个月。 1、因为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如果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 3、如果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4、有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等情形的,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以内,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即是三个月以内;如果还有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
办案机关将当事人逮捕,也意味着办案机关认为当事人没有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取保候审的申请不被批准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院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时间一般是算羁押时间的。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羁押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逮捕后罪长羁押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如果有法定情节,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为两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逮捕后,被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羁押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逮捕可以异地羁押。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当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