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应届生实习期间受伤可以算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不能认定为是工伤。原因有以下两点: 1、实习生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 2、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学生在实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不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其他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实习期间大学生育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大学生实习期间工地上受伤,因学生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无法按工伤处理的,但是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雇主承担赔偿的。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伤的,一般不属于工伤。由于实习生不具备劳动者的资格,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在校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时受伤,因为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等责任人依法支付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误工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医疗费;护理费;其他。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不应认定为工
大学生实习期间受伤认定为工伤吗 大学生实习期间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因为大学生实习期限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民事关系,而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务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任何一方处于弱势地位。 如果大学生是在在工作
在校生实习期间受伤不属于工伤。实习生并未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发生意外事故的,只能按照民事纠纷来进行赔偿。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为在校生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因此,在校生实习期间受伤属于
实习期间受伤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进而通过工伤解决纠纷。从法律角度看,学生实习阶段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实习学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实习生不适用工伤并不意味着
应届生实习期间受伤的不一定算工伤。如果是学校将实习作为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实践部门进行实习的,在此期间学生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应届生本人为今后在单位工作目的而在该单位工作实习的,则视为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
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患职业病的;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