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7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一般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
婚礼上收的彩礼应当认定是对新婚夫妇们的共同赠与,而不管是哪一方的亲朋好友送的,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当然,如果亲朋好友赠与礼金时,明确是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
登记前给的彩礼除男女双方另有约定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结婚彩礼原则上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但仅限于产生在结婚登记前的彩礼。如果该彩礼系一方在双方结婚登记后支付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的彩礼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个人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
离婚前的彩礼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婚后所得,并且男女之间无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彩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明确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
结婚给的彩礼,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约定彩礼为共同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领取结婚证之前取得的彩礼不算共同财产,视为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
彩礼钱是男方在婚前所借并给付给女方的,不一定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男方赠与并且彩礼钱用于购置结婚物品的,若无特殊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前获得的,则应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男方给的礼金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夫妻对该财产有约定,且是以书面的形式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婚前礼金不算共同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是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对该财产有约定,且是以书面的形式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离婚前一方故意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购买大额或大量的贵重礼物的,属于恶意隐瞒或转移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若严重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得知后,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也会支持。
婚前两人共同给的首付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在离婚分割时,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在夫妻都想要房子的时候,法院会优先将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之后由这一方给与补偿; 2、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