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1、犯罪客体:社会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构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条件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强迫卖血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强迫卖血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了组织卖淫罪及量刑。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
组织卖淫罪既遂会受到处罚有:行为人组织他人卖淫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卖淫的对象是未成年的,要求从重处罚。
强迫卖血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受他人蒙骗,根本不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则不能构成犯罪。 (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强迫卖血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的可以判断构成组织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
强迫卖血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强迫卖血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构成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我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