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劳动仲裁的步骤是: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开庭审理,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证据如下: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录音证据或其他劳动者
目前,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机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劳动者是在从辞职那天算起一年内,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证据清单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等情形作出说明。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有这些区别: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与个人,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人; 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一般属于行政行为,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仲裁有以下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仲裁机构仲裁;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其他。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 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其中,从合同到仲裁,带有传统的私法特征;而从基准到监察则主要体
劳动仲裁管辖分为以下四种: 一、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3、专属管辖。 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 三、移送管辖。 四、指定管辖。
劳动仲裁立案条件: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内;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经过以下程序: 1、身份核对与旁听人员登记。仲裁庭的书记员将在候审场所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权限等事项进行核对,复印身份证件,并要求签到。 2、宣读仲裁庭纪律。 3、宣布开庭。 4、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对。 5、权利义务告知和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