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1、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
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有: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2.双方同意离婚真实意思的表示。3.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4.离婚损害赔偿问题。5.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6.违约责任等。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是夫妻对婚后的财产归属作出约定的书面合同,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
离婚登记必须是在夫妻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以下流程。1、申请。双方需要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双方应持有以下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单人免冠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7、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8、应附上:户口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基本情况和协商一致的意见;有子女的,夫妻双方关于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的意见等。
写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以及住址等; 2、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协议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约定好子女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
1、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内容: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真实的选择; 2、子女有谁直接抚养,为直接抚养一方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与清偿。
离婚协议书有七个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数额和价值附清单; (3)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5)生活困难
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基本情况和协商一致的意见;子女抚养问题等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书要包含的内容主要如下: 1、双方身份关系; 2、离婚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而作出的表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3、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 4、其他内容。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2.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3.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