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主从合同关系,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不以他种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一种非独
质押合同生效质权成立。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产生效力,质权在质押合同生效后成立。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支付金钱或履行责任的担保,债务人如果没有履行
股权转让合同的格式是,写明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写明股权转让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写明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贷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不一样。贷款合同是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合同是贷款合同的补充,相当于担保合同。贷款合同生效,抵押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贷款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
公司股权可以申请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出质人必须依法享有对质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向银行书面承诺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
对质押合同的解释: 1、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根据主债务合同就质押担保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相似,关键是谁在担保期内占有担保; 2、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质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质权人将某些财产交质权人占有,并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
股权不可以作贷款的抵押物,但是当事人可以将股权质押给贷款机构来获取贷款。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是动产或者不动产,而股权属于权利,不能抵押,只能依法进行质押。
办理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当天,可以依法办理质押登记。出质人和贷款人可以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和质押合同、存单等材料,依法到有权的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的手续。
1、合同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 2、合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 3、可成为质押标的之合同债权应具有特定性。
债权质押有下列法律效力:债权质押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主要内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且该合同须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当第三人行使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