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如下: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如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需要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后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区房管局审核后上报市房管局复并出具证明;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公开摇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带着本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申请审批表; 2、准备好材料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 3、房管局进行审核; 4、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复审以及评分之后市房管局
经济适用房过户需就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满五年后核税缴税,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交易:经济适用房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5年以下的经济适用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
天津购房政策有: 1、在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暂停向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两套以上住房; 2、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暂停出售给有一套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前两年内在本市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市区居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适房申请步骤为如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申请经济适用房方法如下: 1、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 2、填写申请审批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区房管局审核上报市房管局出具证明,进行公示;公示后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4、未
天津的住房限购政策对非本市户籍和本市户籍都有要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地户口以及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士,注意这个条件包括未婚和离婚,都不得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了,滨海新区除外。但是非本市户口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范文是:所致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名称;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等;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址与现居住地住址与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申请事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