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5)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告诉才处理案件的立案条件有: 1、属于刑
自诉就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自诉案和公诉案是截然相反的,而且自述案件实际上对社会形成的危害性比较小,犯罪性质也不算特别的严重。刑事自诉其实和民事诉讼的程序倒是也没有多大的差别,而且证据基本上都得由自诉人自己提供。同时,自诉人也可以直接提起刑事
目前,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刑事案件,但无论处理结果是立案还是不立案,都必须符合法律实体和程序。公安机关可以先刑事拘留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且只有四个罪名,即侮辱、诽谤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这四个,其中,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暴力干涉婚姻致人死亡及虐待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6种。分别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普通侵占罪。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申诉。第一、起诉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立案条件。此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要求补充相关起诉材料。第二、法院存在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不接收诉状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不给立案的。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由法院依法依纪追究相
派出所对案件进行立案后,应该组织警力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必要时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
派出所对案件进行立案后的处理如下: 1、组织警力对案件进行侦查; 2、收集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 3、必要时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强制措施。 派出所的立案有以下相关事项: 1、必须先有人报案、举报或控告;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
自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区别。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应予追责,而不予追究的案件。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经审査决定列为诉讼案件予以审理的一种程序。法院对自诉人提出的诉状或口头诉讼材料进行审査后,确定案件应由本法院管辖,且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就应当予以立案,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