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不安抗辩权法律后果有: 1、中止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法律后果有: 1、中止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是: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要件等。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并且两个债务之间具有对价关系;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后履行方未为履行提供担保;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其他。
先诉抗辩权的法律保障: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担保法明确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有: 1、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3、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确切证据。 4、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合同义务必须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与债务人的债务有关的
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有: 1、需要有一方当事人作出了违约行为; 2、需要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需要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 根据
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有: 1、需要有一方当事人作出了违约行为; 2、需要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需要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 根据
有下列构成要件: 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 2.须行使抗辩权曲当事人没有先给付义务。 3.须双方债务已届请偿期。 4.须对方当事人未为给付或提出给付。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构成要件包括: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双方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双方债务已届满; 4、一方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
一、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担保责任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
债权人可以行使下列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但上述抗辩权只适用于互负债务的当事人,且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形中,而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