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构成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方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后付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不能为对方付款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首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无法履行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
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行使同时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1、先履行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的抗辩权; 2、在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况下,双方不仅要互相承担债务,还要形成双方债务的对价关系。只有先履行一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在功能上具有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五种:双方当事人因为同一双务合同致使互负债务、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双方互负的债务都已经到了清偿期、对方当事人没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时不按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合同中约定双方当事人均需要履行合同债务; 2、没有约定履行顺序; 3、有履行债务的可能性; 4、双方应同时履行; 5、一方要求另一方先履行或者其履行不符合要求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根据《
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