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诉讼时效为一年。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纠纷的仲裁裁决如果没有下列可撤销的情形,且当事人期满未起诉的,一直有效:仲裁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如果员工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去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员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拖欠劳动报酬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争议的,员工申请仲裁不受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员工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超过规定的时效,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但是经仲裁委员会认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应当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
单位或劳动者对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