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扣车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
交通事故交警一般是10天出责任认定,如果需要检验的,则会加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需要十天。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10天内作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对于事实清楚且证据充分的交通事故,一般在事故发生现场或者事故发生后第二天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如果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比如遇到极端天气等情况,交通警察会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较复杂、但不需要进行鉴定的事故,一般在事故发生
交通事故车辆的扣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5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后不得超过65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的赔偿金的到账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双发协商决定。 法律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
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交通事故诉讼的,一般必须要在立案之后六个月之内审理完毕。如果案情复杂,则会申请延长审期,再加上判决起诉等时间,差不多九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则会快些。
交通事故车辆的扣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5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后不得超过65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一般认定的时间在十日内。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
根据2018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