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父母是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确定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有法定监护以及指定监护,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对于监护人的确认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属于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属于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去世或没有经济能力赡养未成年人,法院将指定其中一名监护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未成年
老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姐姐才能按照法律规定担任监护人。此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依法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
必须出庭。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是必须出庭作证的;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可以强制证人到庭作证;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处拘留。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指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是有顺序的,在先顺序人可以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承担监护责任。但这种顺序是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协议改变的。 同时,当同顺序人为多人时,可以共同担当监护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由部分人承担监护责任。
当事人可以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做刑事辩护人。近亲属可以联系律师,最好和律师在律师事务所面谈,找专业、认真负责的律师,暗示有关系、拍胸脯、作承诺的是不靠谱的。确认委托后,要办理完整的手续,包括签署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等。
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要件是:主体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是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实施了伪造证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