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行政处罚中加处的滞纳金能够被依法减免。如果被处罚人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对其从轻或者减轻滞纳金处罚。
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是可以免除的。《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同时若当事人依法与行政机关达成协议,则可以对罚款进行分阶段履行。
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处理方式如下: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行政机关收取滞纳金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
税款的滞纳金不是罚金。滞纳金是促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强制执行方式,而非是刑法中所规定的罚金。两者是不一样的。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等。
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的罚款逾期不缴纳的,《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行政处罚罚款的滞纳金的计算应当按照如下方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罚款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先应当给付的金额。
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处罚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天内未交纳罚款的,对违法人员可以加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
当事人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罚金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数额较小的,可以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场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缴纳罚款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行政机关就可以处滞纳金。行政机关可以先催告当事人履行,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加处滞纳金或者加处罚款的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