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案件类型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而职务侵占罪并不属于该类型,所以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
不能。如果知道已经起诉,法院就不会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个受理的会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被告一般为政府机关,作为执行公务的单位,是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非法行使的类型可以分为滥用、越权、违规等形式。 刑事案件追究责任一般到个人,
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非法集资案件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但是非法集资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物质损失,不属于法定范围,所以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赔偿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出来,无论是立案阶段还是侦查阶段还是起诉阶段都可以。也就是说从立案开始到一审判决之前都可以提。一般附带民事诉讼会和刑事案件一同审判,除非是为了防止刑事案件拖的时间过长,才会先审判刑事案件,然后再由原班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特殊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被交付法院审判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一条、第五条之规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是: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
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