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确认没有劳动关系能够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纠纷,是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既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存在,也包括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时效可以中止、中断。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产生争议的,双方可以自行做出决定,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委。但因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
仲裁庭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的方式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
劳务关系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务纠纷属于劳务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而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
申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仲裁庭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仲裁庭一般要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
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45天。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