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继承。
继承财产的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是: 1、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
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是: 1、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或者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顺序,遗产一般是
有下列特征: 1、财产继承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法律现象,这是财产继承发生的法定原因。 2、财产继承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3、财产继承的客体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权。如果在遗产分割之前没有表示,那就视为接受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不一定就可以继承遗产,如果有遗嘱的,需要按照遗嘱分割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有虐待被继承人行为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会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后不能再继承遗产。 虐待,是指经常故意地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蒙受损害的行为。虐待可以是积极的、作为的方式;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
在法定继承中法律是按照以下标准对每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进行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
法定继承对继承份额规定由各继承人协商分配,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