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假释期满,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的,应当是刑罚执行完毕。期满后会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但如果犯罪分子在假释期内犯新罪或者有漏罪的,则会撤销假释。
缓刑执行完毕就代表刑罚执行完毕了,因为缓刑执行完毕之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司法机关会公开予以宣告。但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行为的话,罪犯就必须要执行原判的刑罚了,在缓刑执行期间,人身自由只是相对的受到限制。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假释:就是附加条件的提前释放。 从本质上说,这是刑罚的一种执行制度,是为了更好的鼓励犯罪人改造,而给予他们的一种刑期上的优惠或者说一种折扣!这点必须明确。 那么假释所附条件是什么呢? 一个是考验期 一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期限是:六个月。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上诉的期限是十五日。如果是超过十五日不进行起诉的,判决书就会开始生效,而一审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按规定书写明的期限进行执行。如果是法院做出的是二审判决,那么判决书自送达的时候进行
判决执行期限的规定如下: 1、法院判决书是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的,除非被依法撤销;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根据刑法的规定可以看出,责令退赔的法律含义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责令退还、赔偿,其实质是对被害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