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我国刑法的量刑原则: (一)量刑必须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二)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是指人民法院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量刑的一般原则有: 1、以犯罪事实和刑法为准绳; 2、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依据。 没有犯罪事实,犯罪就无法确定,量刑就失去了前提。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是指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必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刑什
自首的量刑的原则是: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
原则有: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罪犯的自首并不会改变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所以主要还是要考虑该罪犯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结果。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是时间的早晚、认罪的态度和交代犯罪事实的事实情况。对于投案自首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犯罪较轻的,
我国《刑法》对量刑原则作了专门规定,《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根据这一规定,量刑原则可以概括为: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量刑的一般原则,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裁定刑罚的原则。其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要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的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所有的刑事犯罪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任何人不能超越法律的特权;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罪与刑罚需要相对应。
量刑处罚原则: 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一)量刑情节之从重与从轻的适用原则 我国刑法第62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自首的量刑原则如下: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