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公司注销后债务并不因此而消灭,公司注销前必须先经过清算,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
公司重组后的债权债务由重组后的公司进行承担。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股东未经合法清算而注销公司,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失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司注销后,股东已对外主张原公司的债权或财产权益且受偿的,前述财产权益不应归属于股东个人权益,仍应属于原公司清算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倒闭后对于劳务派遣的职工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务派遣的职工与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只需要将职工退回派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
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权债务。公司经依法设立后,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享有或者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就是总公司的债务,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资格。两者之间的债务承担,具体如下: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以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2、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于企业法人的财产,分支机构可以
追债公司讨债不合法。我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而且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没有讨债这一项的,所以很多讨债公司多以什么咨询机构等为名成立,虽然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上开展的业务仍然是违法的,讨债过程中常涉及非法拘禁,人身威胁,暴力伤害
追债公司讨债是不合法的。因为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公司是没有讨债这一项权利的。但现在很多讨债公司,以咨询机构为名,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追债过程中如果经常涉及到非法拘禁,人身威胁,暴力伤害等,就是不合法的。我国法律明文禁止,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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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债务需要按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拖欠的税款;和普通的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偿还。如果无可偿还的财产的,则破产程序终止,办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