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5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一、责令停止侵权: 二、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三、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四、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侵犯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侵犯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金额的争议
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投诉请求保护的方式为: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
商标专用权侵权按照商标权人因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就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仍无法确认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商标法》规定了下列七种情形: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
认定侵犯商标故意行为的具体情形如下: 1、尚未获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行为; 2、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等,应当认定为故意行为; 3、认定侵犯商标故意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