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当事人之间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争议,双方宅基地使用证存在着界限不明确或界限重合或双方均无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形就属于权属不清,双方协商不成,必须由人民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享有权属依
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首先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解决;对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房屋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对房屋进行变动。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首先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解决;对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房屋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对房屋进行变动。
无证宅基地纠纷法院是否受理需要依据是否满足起诉条件而确定。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必须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法规有以下几点: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
有权属的宅基地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要受理,申请人遇到拆迁行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如果情况符合相关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法院之所以不能直接判决的,是因为法院判决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以在作出判决之前,一般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法院不能不经调查,没有依据,就直接作出判决。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不是仲裁前置。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不是仲裁前置。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是指在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时,纠纷当事人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在政府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当事人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