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股东会选举董事长不合理。董事长由董事会投票选举产生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长,那么股东会选举董事长是合理的。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
不可以。 (1)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角色(非传统的组织架构),都受到公司治理制度的约束。董事长和总经理都不一定是老板。董事长也可以采用聘任制。 (2)即使公司注册时的法人代表也不一定是老板。法律也从来没有要求法人代表是老板。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董事长作为董事和董事会的上级,其权力范围在董事会范围内,不能开除股东,反而言之股东可以更换公司的董事。董事会和董事长都是由股东选举的,所以股东是不可以被董事长开除的。股东有权力选任或者更换公司不是职工的董事。股东可以依照法律采用转让公司股权
董事长是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选举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产生的董事会领导者,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
股东任免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由于董事长的产生办法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所以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可以任免董事长的,则股东有权任免董事长;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按其规定。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组成公司股东会,股东的决策等权利均通过股东会做出相应决议而实现。股东是否可以任免
股东会不可以代替董事会,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执行机构。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属于董事会决议的范围,而公司的重大问题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
董事长是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一半以上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选举董事:1.直接投票法。就是每一股份对于某一个董事只有一个表决权。2.累积投票制。就是每一股份在选举董事时具有所欲选董事数的表决权。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选举董事: 1、直接投票法。就是每一股份对于某一个董事只有一个表决权。 2、累积投票制。就是每一股份在选举董事时具有所欲选董事数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