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遗嘱继承的误区如下: 1、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好了; 2、立遗嘱不是自己的事遗嘱得被儿女们接受; 3、儿女们不到齐遗嘱没法立; 4、和自己有关的权利都是可以处理的; 5、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得有一份遗产; 6、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
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个人财富的增长,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提前立遗嘱,为自己的财产提前指定继承人,以免一旦去世后给后人留下不必要的麻烦。老年人立遗嘱应避免四大误区,以免遗嘱无效: (1)将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为遗产; (2)书面遗嘱未补办,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只要你年满18周岁,自书遗嘱是有效的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
1、遗嘱形式不合法。由于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导致遗嘱无效或纠纷不断,诉至法院后,最终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的情况。 2、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 3、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了遗嘱可以有哪些人代书的问题:“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这是对代书遗嘱的概括规定,其订立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解释:代书遗嘱,在法律容许范围
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书属于日常生活用语,一般是死者对自己死亡的交代和对后事的安排。一般而言,并无严格划分,在司法实践中二者可以通用。遗嘱具有不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与遗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遗嘱的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相同,遗嘱的继承人一般只可以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及以外的个人,而接受受遗赠人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国家、单位;因此,受遗赠的人可以是个人,也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指的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且于立遗嘱人死亡开始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出现以下情况,遗嘱的即可生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