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其实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公式,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所以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都是有所不同的。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会结合以下几点确定赔偿数额: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7.其他情况。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方法是:可以直接向对方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 首先,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其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有以下情形时可以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3.灭失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提出的程序是既可适用行政离婚登记程序,亦可适用民事离婚诉讼程序。夫妻双方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又同意通过行政登记离婚,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予干预。如果当事人达不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协议,则可通过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离婚诉讼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在离婚后三年内可以单独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具体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主体: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 (二)离婚
1、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
离婚精神赔偿在法律上是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来进行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过错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过错行为
刑事和民事两方面法律对精神损害截然不同的规定:当发生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时,被害人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而发生严重侵权行为构成犯罪时,被害人就不享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也就是就,受害人遭受不太严重的伤害时,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而遭受严重伤
可以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条件如下: 1、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对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人身份权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对被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消失或损坏具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