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非法拘禁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具体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但无论是何种方法,都必须是非法的才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所谓拘禁,是指以强制性方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要件为: 1、客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2、主体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3、主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
非法拘禁可以假释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
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不会转化为抢劫。只有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才会转化为抢劫罪,按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民间纠纷引起,非法拘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进行和解。根据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和解。
对于涉嫌非法拘禁的刑事案件,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被害人同意后一般是可以和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被害人
(一)关于“拘禁”。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是指如房屋般被区划、包围了的处所。 (二)关于“其他方法”。“其他方法
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一)犯罪客体。本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 (二)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具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