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1、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侵权行为; 2、受害人存在实际损害结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侵权行为人存有主管过错。
简述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1、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侵权行为; 2、受害人存在实际损害结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侵权行为人存有主管过错。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离婚损害赔偿义务的一般主体有:有重婚行为的人;与他人同居行为的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人;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人等。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含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时对方可以被认定为存在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情形: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后,离婚登记前,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的另一方即可申请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等三种功能。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是损害赔偿的最基本功能。精神抚慰。则是基于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给配偶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因此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本身兼具经济补偿
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重婚的;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等。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属于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