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所适用的案件程序为: 1、一审程序: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2、二审程序: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 3、审判监督程序; 4、执行程序。
简易和一般两种程序。 简易程序的内容主要包括: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制作处罚决定书以及备案。 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取证;说明理由、当事人陈述与申辩;作出处罚决定;送达。
(1)由法院宣告缓刑后,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
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 1、无过失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法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公司债务的清偿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由债权人申报债权; 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的清算程序包括: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 3、登记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 6、清算
合伙企业在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应当进行破产注销,宣告破产的应当清算公司的财产;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的种类有: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
有限合伙公司的优点是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使合伙人可以不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公司的缺点是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事务管理。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
企业破产债务清算流程有以下几点: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
清算组的清算责任如下: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