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一、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
合伙企业清算后的财产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
外资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有: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4、在清算进行完,登报公示,进行注销登记。 注意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破产企业债务清算程序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依法清算之后,公司才能够注销。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外资企业解散清算有以下程序: 一、外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关于同意外商投资企业解散的决议。 二、外资企业向主管商务部门申请解散和终止外商投资企业。 三、自主管商务部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解散。 四、清算组成立后,外商投资企业应履行有关通知义务。
企业在解散时原则上需要进行清算。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程序包括: 1、依法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说明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制定清算方案,按照顺序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制作清算报告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
合伙企业清算需要注意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的清算需要注意由清算人进行,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指定一名以上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
公司进行清算主要有以下程序: 1、清理公司财产;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以公司财产按照顺序分别清偿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6、制作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内容有,企业的各项收入;企业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企业的债权债务;以及企业向股东分配的利润、应支付的股息等。
合伙企业清算顺序如下: (一)清算费用与共益债务; (二)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与劳动保险费用; (三)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四)合伙企业的债务; (五)返还合伙人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