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首先,安置房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该房屋在婚后进行拆迁,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转化为安置房,这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的转变,没有发生性质的改变,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由被拆迁人选择。房屋拆迁具体补偿的方式上,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的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
安置房,一般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的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针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统一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即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需要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住户在拿到安置房最初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住户可以到房
婚后获得的安置房,由于房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因此这一套安置房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这一套房产。具体的分割方法,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的话,就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
房屋拆迁评估是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协议进行评估,房主不签字不影响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效力。 有效的房屋评估报告最少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 2、选择评估机构须合法。
婚前拆迁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同时,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一方婚前就已经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产生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在婚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
房屋租赁期间,如果遇到房屋的征收或者拆迁的话,这时候承租人也可以要求征收人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与此同时,承租人还可以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在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仍然具有法律
离婚时拆迁房的分割,首先需要确认拆迁房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房产,还是双方夫妻共同所有的婚后财产。对于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房,就能够依据民法典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房产进行一定的分割。具体的分割方法,首先由夫妻双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可以的,但有很多的限制买卖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得到本村的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最后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 受让人确实没有宅基地,申请符合宅基地规定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必须
买了房子一般可以迁户。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已经实行积分入户的前提下,需要当事人在当地居住6个月以后,才能申请该项,申请居住证的,必须办理暂住登记6个月后,才能办理。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
小产权房买卖是否合法,需要根据以下两种情况而定: 1、如果小产权房没有经过审批程序获得房产证,那么买卖该小产权房是违法的; 2、如果小产权房经过审批程序获得房产证,那么买卖小产权房是合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四项房地产,不得转让,分别是:
房屋产权年限,指的就是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它包含民用住宅,商用建筑以及工业用建筑。一般按照建筑用途不同,权属就有所不同。民用的住宅权属年限是70年,商用房屋的权属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房屋建筑的产权年限为50年。 而安置房产权在经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