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担保人付借款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向欠款人追讨。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欠款人追责,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被担保的债权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
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 一、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二、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这是担保人的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追偿主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被担保的债权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被担保债权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明确,第三人提供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实现物品担保的债权,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