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可以进行电子监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在侦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 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者哺乳的;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
决定机关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有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情况,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没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检法三机关要在监视居住期间,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理。此外对各级人大代表实施监视居住时与取保候审的要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检法三机关要在监视居住期间,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理。此外对各级人大代表实施监视居住时与取保候审的要
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况: 1、患有疾病但未达到严重状态,生活可以自理的; 2、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3、其他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监视居住不是行政处罚,监视居住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
不是。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