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房屋认购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兴趣购房的购房者签订的书面协议。开发商通过商品房认购协议向买方收取定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定金是否可以返还适用以下规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因买卖一方原因未订立的,按定金处罚;因买受人原因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二是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的实际谈判义务,特别是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屋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 1.认购书是在签署购房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购房合同是直接就买卖房屋达成的协议; 2.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目的是确认买卖事实。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进行房屋买卖前,不必须签订认购书,双方自行决定即可。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签订合同的法定步骤。
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注意的问题: 1、签约前认真阅读条款,购房时还要看拆迁安置是否落实; 2、验看合同文本是否规范,认购书中必须出现房屋详细信息; 3、谨慎填写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4、妥善保存好原始材料; 5、调查清楚开发商资质和楼盘预售证;
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特定房产进行特定交易的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如果具备商品房买卖的基本要件,例如当事人的名称或姓
购房之前并不是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签订房屋认购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
签订房屋认购书的时候要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或是否与合同要求一致;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中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