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8
人在看守所是可以起诉的。 作为被告的,应诉流程为: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答辩状;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陈述起诉状中所指的事实; 3、法院排期开庭; 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5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包括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法院审判期限,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如果没有判刑或是判决有罪、但判缓刑的,就可以放出来。
不在,判刑六个月不在看守所。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判处刑罚6个月的,不能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应当交付监狱执行。
对于非正常死亡的,还应经过当地人民检察院检验,并通报办案机关。 根据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羁押在看守所是否严重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关押在看守所的人,一定比关押在拘留所严重。因为看守所是关押刑事犯罪或者被判刑的人,而拘留所则是关押行政处罚的人,最多关押15天。
南京看守所不会打人。看守所监管人犯,需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人犯的合法权益会得到保护。打骂、体罚、虐待人犯的行为,是被严厉禁止的。 看守所的惩戒方式中不包括殴打,对于羁押人员的伤害行为,也是违法的。人犯在看守所,主要是接
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审判之前是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探望。家属朋友可以写信,但信件的内容全部要经过管他的管教检查,所以要保证信
人在看守所期间,想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夫妻双方先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和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夫妻双方需要在一方服刑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手续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审核收到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会为其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冷静期
一方在看守所的,只能诉讼离婚,法院会带另一方当事人前往看守所协商调解,调解无效的,就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看守所会见流程为,当事人向看守所询问可以会见的时间;到达会见时间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经过看守所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就可以会见。
夫妻一方如果因为犯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离婚的。事实上,如果一方触犯了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另一方可以以此为由起诉离婚。与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通常需采用起诉方式,如果未服刑的配偶一方提出离婚的,需到对方服刑地的法院去起诉离婚
不能送食物到看守所。 因为避免出现安全问题,食物、药品等不明外来物严禁送进看守所。 家人可以去探望,但带来的食物不能带进看守所,但可以给犯罪嫌疑人送点衣物等生活用品,存点钱。 为了避免出现安全隐患,保障拘留所里的人员生命健康权,人犯近亲属送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