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符合下列要件的,可判断为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即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机构,侵害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的行
以下要件会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1、犯罪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实施了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违反受托义务,擅自使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财产,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擅自使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
行为人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又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刑期可以达到五年。这种占有行为不是转移占有的行为,而是变占有为所有的行为,也即占有了他人的财产,而且拒不归还,因此成立侵占罪。同时,应注意,成立此罪需要有非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非法吸收公共财产罪,只规定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以违法方式吸收公众存款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造成扰乱国家金融信贷秩序后果的行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
委托理财投资方式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又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有关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众说不一。如果受托人适当履行了资产管理义务,没有侵犯客户资产权利的行为,投资亏损应由受托人承担,受托人不得要求交付保底收益,也不得要求受托人承担亏损、返还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