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1、个人贪污的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个人贪污的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其财产; 3、贪污的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的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贪污罪的处罚如下: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贪污罪处理方法:贪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当事人构成贪污罪的,数额较大或其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有未遂。贪污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属于结果犯,存在未遂形态。《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认定贪污罪,应从其构成要件上掌握。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
1、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
贪污罪有死刑。贪污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或者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贪污罪构成要件: 1、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有死刑,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