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不需要的。不一定非要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离婚不是必须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是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的,若公民起诉离婚的,且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该婚姻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原告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登记可以异地办理,但必须属于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但被告不在中国或者被告失踪、死亡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居住地提出。
离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办理,但是该地必须属于男女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夫妻双方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不是一定在结婚登记地办理。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双方当事人既可以在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可以去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协议离婚只要在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不需要去原登记地。诉讼离婚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与其住所地不一致的,应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不需要。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离婚不一定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
离婚登记是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因为婚姻登记是与一个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关的法律行为,在我国,离婚登记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离婚并不必在婚姻登记地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内地居民,只需到夫妻两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既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若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外国人或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是华侨,只需夫妻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