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劳务派遣协议中规定了以下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属于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能够依法收集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条、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保缴费记录;公司发给员工的工作证、服务证;以及其他员工的证言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行政诉讼利害关系人的确定: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行政诉讼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能是一定数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确定为行政诉讼利害关系人的是: 1、与被诉的行政行为的相邻权或公平竞争权的; 2、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3、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4、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涉及其合法权益的; 5、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
人事关系是事业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人事关系的一方主体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主要是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无编制的工作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固定工、临时工等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应作为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劳动关系确认之诉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为防止权利人不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有效避免案件发生时间与诉讼时间相隔过长,导致案件事实、证据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面临困境,国家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时效制度是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在法定的时效期
劳动关系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3、其他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与社保的关联: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用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存在的,用人单位才需要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