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
公司出现安全事故的,股东一般不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1、如果股东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构成了犯罪的,则作为主要责任人的股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则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不如实出资、滥用法人代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应承担的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5、追加出资
公司出现纠纷,若是因为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债务的,股东一般情形下不承担责任。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股东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股东应承担担保公司债务的责任如下: 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实施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3、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无法清算; 4、公司解散后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 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2、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 3、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
一、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公司股东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公司股东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