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5
对于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判刑处罚规定为: 1、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造成井喷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加重
触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 (一)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判刑为: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行为人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有以下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所谓燃气设备,是指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的各种机器或设施。所谓其他易燃易爆设备,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则对犯罪分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