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涉外婚姻想要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原告一方是中国公民的,则需要写好起诉状向被告在中国固定住所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在中国没有固定住所的,则要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来确定涉外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委托人:男/女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电话:受委托人:男/女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电话:就离婚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委托__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委托事项:(一)代收诉讼文书;(二)代收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财物。委托权限:(一
涉外离婚起诉状怎么写原告:____,女,___国籍,__族,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被告:____,男,___国籍,____X年___月___日出生,护照号:______住址:
在涉外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第一、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在国内的,其文书送达方式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一样,即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第二、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有一方在国外的,则可以采
涉外离婚财产为不动产的,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
1、涉外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地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
1、涉外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均等分割。 2、实践中,涉外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国外不动产相较内地居民离婚案件更多,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国外不动产,如果不动产位于国外且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我国大部分法院倾向于不予处理,那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
涉外离婚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